近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為進一步加快省重點建設高校提升辦學水平,給中國美術學院、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寧波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等5所重點建設高校專門頒布支持發展政策,進一步加快省重點建設高校提升辦學水平,相關改革試點可以“一事一報”、“一校一策”的方式,向省級部門申報實施。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在2015年4月7日發文公布了浙江省第一批重點建設高校。今年浙江省在5所重點建設高校探索建立“自我發展、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新型高校運行保障機制。在加大財政投入的同時,擴大高校財務和收費自主權,拓寬社會資源進入教育途徑。依據成本分擔原則,省重點建設高??稍谝欢ǚ秶鷥壬细〔糠謱W科及專業的收費標準。
浙江省的支持政策規定,除國家和省級專項資金中明確要求按規定用于指定項目外,其余各級各類資金由高校統籌使用。各業務主管部門不得向高校提出使用要求,不設置比例、定額等與經費使用掛鉤的考核指標。探索高校后勤服務社會化、市場化,可試行自主合理收費。
浙江省對重點建設高校的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明顯大于普通高校,完善績效考核辦法,績效工資總量與事業發展成效掛鉤,對完成目標任務考核優秀的高校,可突破原績效工資水平,由高校按照優績優酬原則自主分配。對省重點建設高校中的重點建設學科可單列核定專業技術高級崗位比例,不受所在高校核定結構比例限制。
為圍繞和對接經濟社會重大科技發展的需求,浙江省允許重點建設高校與科技等部門采取聯合資助方式,實施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開展基礎性、理論性和探索性研究。支持建設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申報國家地方聯合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支持高校實驗實訓環境、平臺和基地建設,優先列入省公共建設資金項目支持范圍。
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擴大發展研究生教育。省政府將優先支持研究生學位點增設,優先安排新增研究生招生計劃特別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支持開展研究生課程改革,優先考慮課程改革試點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