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2014年7月10日17時左右,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金僑村樂樂旺幼兒園所屬的一輛校車在送幼兒回家途中,經過與長沙市交界處的長沙市岳麓區含浦街道干子村時翻入10米左右深的水塘,8名幼兒和3名成人全部遇難。令人心痛!引人深思!
預防為主,懲防并舉
事故發生后湖南緊急部署加強全省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其中善后工作中要求不僅要查明校車翻車的直接原因,還要調查校車、線路、駕駛員的審批情況,幼兒園管理等各個環節。根據調查情況,嚴肅追究責任。相關失責人員理應嚴懲,但我們更應該反思,事故發生的深層原因是什么?如果擁有健全的預防措施,校車還會奪命嗎?
事發時校車經過的就是水庫旁邊可以允許兩車通行的石子路,可見,這樣的危險路段十分不適宜安排為校車路線。而且,這樣一段危險路段,還沒有任何安全護欄。如果道路平坦,校車可以躲過因路滑撞向水庫的危險;如果路旁裝有護欄,即便是校車意外撞向水庫,也不會發生沉入水底的慘劇。
事發后,除了一系列善后措施,各地面對潛在的災禍,同時意識到以預防為主,懲防并舉。從7月中旬開始,直到2014年下學期結束,長沙市校車辦牽頭組織開展為期半年的校車安全專項整治。整治內容包括:檢查校車資質;檢查校車駕駛人的資質;發現不符合條件的駕駛人,要責令校車使用單位堅決清退;加強路查路檢,嚴查超載等行為;從嚴打擊不按核定線路行駛的現象。重點打擊未經審定的跨行政區域接送學生、幼兒的現象。
校車改革,著力治標
武漢大學社會學講授羅教講認為,這起重大校車安全事故警示我們,校車安全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存在漏洞,是悲劇發生的直接原因。據了解,當地村民也希望學校改革校車,不再讓類似奪命校車的事件重現。
由于各地區經濟發展以及財政實力存在差異,提高校車質量標準在一些偏遠落后地區可能有困難,但盡力提高“硬件”保障是基礎。
目前,市場上購買普通客車作為校車的現象盛行,這些由地方部門或者租賃公司購買的各類“雜牌”校車,在一定程度上擠占了專業的安全校車市場。與專業校車相比,非專業校車雖然達到客車的安全標準,但是沒有得到國家標準的校車安全證書,也沒有配備校車所需的安全門與提示標語等,一些地方只是將普通面包車貼上校車二字,或者簡單涂黃色。在運行過程中“雜牌”校車也普遍存在超載現象,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加大對幼教后勤設備投入,配備“合格校車”,或需引起重視。
當然,提高校車駕駛員的門檻也是重要一環。從校車的配備到駕駛員資格等各方面進行嚴格審查整改,增加校車配備,增加公交車密度,共享區域內優質校車資源。強化對駕駛行為的監督,嚴格處理校車超載、超速等問題。為校車安全保駕護航。
平衡幼教資源,標本兼治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已出臺兩年多,事故為何仍頻發?除了校車監管、道路安全、駕駛人員素質等問題,深層次的原因還包括當前農村學前教育資源總量不足、配置不均衡,亟待進一步采取措施調整結構。
雖然,近幾年我國學前教育經費大幅增加,長期投入不足的問題逐漸得到扭轉。但基礎差、底子薄,農村幼教仍是國家教育體系中的薄弱環節。其中,入園難、入園遠催生的長距離校車接送,為校車慘劇埋下隱患;一些幼兒園為了節省資金不得不壓縮各種運轉經費,滋生校車嚴重超載等問題。
目前,國家已經在采取措施解決幼教資源不均衡的問題。第二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提出,要擴大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覆蓋面,并重點解決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城鄉接合部等困難地區和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困難群體的“入園難”問題。重點調整資源結構和布局結構,優化幼兒園布局,讓孩子們“方便上”“上得起”“不出事”。通過這些措施,再輔以嚴格的校車安全監管,標本兼治,從根本上解決校車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