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裝備采購網訊:在今日舉辦的關于教育規劃綱要發布實施一年情況的新聞發布會上,財政部教科文司吳國生副司長在接受記者提出的關于教育部對于提高高等教育質量采取的措施時,通過財政部對于教育的投入情況回答:教育投入是國家長遠性、基礎性的戰略投資,也是教育事業發展的基礎。多年來,財政部和地方各級財政部門一直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地位,在經費上予以重點保障。
吳國生副司長表示,從2006年到2010年,財政性教育經費的年均增長達到23.3%,高于同期財政支出的增長,據初步統計,2010年財政性教育教育經費占GDP的比重達到3.69%,目前教育已成為公共財政的第一大支出。為了在2012年能實現4%的目標,6月29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大財政教育投入的意見》,7月6日國務院又召開了全國教育投入和管理工作電視電話工作會議,劉延東國務委員作了重要講話,對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加強經費管理作出了部署。應該說,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加大教育投入、促進教育發展的高度重視。實現4%的目標只有兩年的時間,時間緊,任務非常重,今明兩年,各級財政將按照教育規劃綱要的精神和國務院部署,更加突出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要確實加大投入,努力實現4%的目標,有這樣幾項措施:
第一,嚴格落實教育法定增長的要求。按照教育法的規定,各地財政在年初安排預算時,要調整支出結構,保障財政教育支出增幅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這樣一個幅度。在預算執行安排超收預算時,同樣按照上述原則安排教育經費,確保全年預算執行的結果達到法定增長的要求。
第二,進一步提高財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的比重。各級財政將在嚴格落實教育法定增長的基礎上進一步調整支出結構,壓縮一般性支出,形成財力,向教育傾斜,切實增加公共財政預算對教育的投入,2011年和2012年都要明顯提高財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預算的比例。
第三,積極拓寬財政性教育經費的來源渠道。認真落實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教育費附加制度,全面開征地方教育費附加,切實落實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教育資金的措施,這三項措施都是近期國務院批準發布的,都是新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財政性教育經費。
吳國生副司長強調,財政部會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制定科學合理、評價統一指標、加強對各地教育投入經費的評價分析,進一步推動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